成都局集团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装卸设备维修保养公开招标(第2次)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装卸设备维修保养公开招标( 第 2 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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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委托,作为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装卸设备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 1)包件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项目(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许可证书,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
( 2)包件6、7: 投标人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 提供 许可证书 复印件 。
( 3)包件1、3、4、5、8: /
3.2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 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 自行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2投标人须 提供近两年( 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审计报告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
3.3.业绩要求:
3.3.1
( 1 ) 包件 1、3、4: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22年至今 ) 有至少 1份装载机或抓料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 维修维保服务业绩 ,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2)包件2: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22年至今 ) 有至少 1份集装箱正面吊 维修维保服务业绩 ,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3)包件5: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22年至今 ) 有至少 1份内燃叉车或电瓶叉车 维修维保服务业绩 ,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4)包件6、7: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22年至今 ) 有至少 1份桥门式起重机 维修维保服务业绩 ,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5)包件8: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22年至今 ) 有至少 1份门式起重机滑线 维修 维保服务业绩 ,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3.2 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 1 份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3.4.4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 所有包件报价人针对该项目去勘测现场预估工程量,出具维修装卸设备预检报告并包括每台设备照片。报价人须具备在本项目设备一、二保及设备出现故障问题时 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检修的能力,质量保证期为从维修完毕使用之日起进行计算,易损件不少于3个月,大件不少于1年。(提供书面承诺)
3.5. 3 投标人 须作书面承诺:具备在本项目 约定装卸 设备维修出现故障时 4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 修理 的能力。
3.5.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 从 20 24 年 12 月 2 日 23 时00分起至 12 月 7 日 23 时00分 止。招标 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 ,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1216523349 @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 为 20 24 年 12 月 23 日 14 时 00分至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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