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雄安电建智汇城项目东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雄安·电建智汇城项目东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725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公共服务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电建河北雄安智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电建河北雄安智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区物业服务 (招标标段/包/组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电建智汇城项目东区,包含40宗地、41宗地、42宗地、44宗地、48宗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3.6万㎡。
2.3 服务期限:1095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基础物业服务及停车场管理服务。综合专项物业服务和车位租赁辅助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关系维系、客户活动策划、客户满意度调研、售后维修服务跟进、停车场租赁辅助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书及清单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其他补充: (1)项 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具体实施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暂按 1095 日历天)。 (2) 其他补充(如有):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东区物业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物业服务的业绩。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4款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