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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哈密铁路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4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哈密铁路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B-TY2024-434)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 乌鲁木齐、哈密铁路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2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WTZB-TY2024-434-1 乌鲁木齐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
准入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投标人拥有10辆以上清运车辆;
3. 投标人从事垃圾清运服务五年以上;
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 .须提供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购买凭证;
6 .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7 .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8 .具备在乌鲁木齐地区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的能力;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企业,或D级“黑名单”限制准入期满后但未按程序办理解除的企业投标。
包件2:WTZB-TY2024-434-2 哈密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
准入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投标人拥有10辆以上清运车辆;
3. 投标人从事垃圾清运服务五年以上;
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 .须提供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购买凭证;
6 .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7 .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8 .具备在哈密地区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的能力;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企业,或D级“黑名单”限制准入期满后但未按程序办理解除的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8 日19:00止。
3.2 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8室。
4.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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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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