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城市金边银角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5-ZSYY-C2024-0001
项目名称: 城市“金边银角”建设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7.0602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47.060245万元
采购需求:
( 1)采购内容: 城市 “金边银角”建设 ;
( 2)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
(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4)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5)质量要求:合格;
( 6)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7)技术要求、图纸;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 8)质量保修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
2.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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