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清洗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招标公告
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清洗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TXXYHW-G018-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清洗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洗剂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清洗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能够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近三年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在税收征缴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近三年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须提供生产厂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或者产品检验报告。 3.1.5获取招标文件,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6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3.1.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物资采购。 3.1.9本次招标接受一级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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