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安泽南勘查区及窑庄勘查区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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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安泽南勘查区及窑庄勘查区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64-CG-241225992、SXMTZB2402F-1400(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安泽南勘查区及窑庄勘查区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364-CG-241225992、SXMTZB2402F-1400(F)),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资质单位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报告。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安泽南勘查区及窑庄勘查区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标段内容:收集安泽南资源地质勘查等各类资料,根据资源勘查情况,对资源赋存条件、开采条件以及矿井建设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以此进行矿井建设设计,列出建设工程量、建设工期、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确定产能及服务年限,对矿井建设进行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控预案,最终形成经过批复的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内容齐全、数据准确、目的明确,应满足项目投资决策需要,满足资源出让前期和后续手续办理工作的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安泽南勘查区及窑庄勘查区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Mt/a及以上规模的井田开发可行性报告或编制矿区总体规划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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