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排矸场环境整治及洒水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排矸场环境整治及洒水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241125636,SXMTZB2402F-1302(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排矸场环境整治及洒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41125636,SXMTZB2402F-1302(F)),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黑猪山沟排矸场为成庄矿在用排矸场,目前库容已趋于饱和,正在进行排矸场封场治理。按照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柳树底和东庄黑猪山排矸场门卫看护、场地内道路两边排水沟清理、道路沿线设置环保标语及标识牌、杂物清理、积水清理、雨季滑坡泥石流清理、施划道路标线,等环境整治工作。以及对东大路柳树底水站门口至东庄黑猪山沟排矸场沿途,排矸场场地内及排矸场周边道路洒水。环境整治和洒水效果满足环保和矿方要求。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排矸场环境整治及洒水服务,标段(包)内容:
门卫看护、场地内道路杂物清扫,用石灰施划道路标线,清挖路边排水沟;道路两侧灰尘污泥清理,雨季滑坡清淤;路牌、标语及时更换,保持整洁。对东大路柳树底水站门口至东庄黑猪山沟排矸场沿途,排矸场场地内及排矸场周边道路洒水。以及矿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史村。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排矸场环境整治及洒水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洒水除尘或环境整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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