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湾井筒供热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湾井筒供热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34-ZB-24111194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湾井筒供热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JNC134-ZB-241111942)已由晋能控股装 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我公司中标的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井巷工程 ,冬季为防止主、副二个井筒结冰、保障生产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 2℃以上。目前主、副井筒已具有LFQ-240型号热风炉各一台,已安装完成,现需招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井筒供热服务。
2.2 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龙湾井筒供热服务 :
标段(包)内容:
( 1 )天然气 1000吨,气化橇、调压计量1台;卸车(槽车)增压橇1台、天然气(槽车)1台;管道连接、仪表、仪器至锅炉管道、锅炉房及撬块控制系统一套、安装可燃探头;消防报警和消防灭火设施、安全放散管。
( 2 )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天然气以及天然气供气设备;并负责供气站的协调、安装、操作以及涉及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工作。
( 3 )供气站设备在服务期内由供应商安排人员每天 24小时在岗,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起四个月内(具体根据天气变化调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 1 )符合 GB/T 20368-2021《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的标准。
( 2 )供应的供气设备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龙湾井筒供热服务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 资质要求:
(1) 须具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天然气), 须提供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 须提供与燃气厂家签订的供气合同 , 以及获得 国家规定资质【如 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天然气质量检测报告》,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合同。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1)近年指: 2021年 12 月 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类似业绩指: 井筒供热服务业绩或天然气供气业绩 。
( 3)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投标人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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