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一工程公司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其他混凝土外加剂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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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3001-240067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减水剂、引气剂 材料, 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地区玉门市境内,距玉门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酒泉市直线距离约150km。电站靠近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距最近的风电场约15km。连霍高速、G312 国道、兰新铁路从玉门市经过,从玉门市经S238省道、昌马水库专用道路及现有简易道路可到达下水库坝址,工程对外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425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建成后承担甘肃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下水库位于照壁山北侧阴思道沟,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01k ㎡。水库死水位2345m,正常蓄水位2380m,设计洪水位2380.3m,校核洪水位2380.5m。库底高程2343m,坝顶高程2384m,防浪墙顶高程2385.2m。库顶轴线周长2294m,沿轴线布置环库道路,拐点部位均采用圆弧连接。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玉门项目部施工所用外加剂。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减水剂 | 减水率≥25%、泌水率比≤60%、凝结时间-90~120min、塌落度≤80mm、掺量≤1% | 700 | 吨 | 聚羧酸高性能 |
2 | 引气剂 | 减水率≥6%、泌水率比≤70%、含气量≥3%、凝结时间差-90~+120、 参量0.5% | 15 | 吨 | |
合计 |
注:本次比价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日起,成交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成交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将物资运输至施工工地(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C3标项目)拌合站或厂区内指定的卸车地点,由采购人组织卸车。
6、质量要求:
2.1必须符合满足买方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卖方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满足下列标准及技术规范: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2014 标准要求,如遇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更新时,合同下物资将执行最新标准。
2.2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液体):减水率≥25%、泌水率比≤60%、凝结时间-90~120min、塌落度≤80mm、掺量≤1%;引气剂(液体):减水率≥6%、泌水率比≤70%、含气量≥3%、凝结时间差-90~+120、掺量≤0.5%。
7、交货方式
每车次外加剂抵达现场后进行过磅验收,以实际过磅数量验收结算。验收合格后卖方根据对账结果,按月开具发票(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报价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予验收挂账),自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支付95%货款,剩余5%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报价人应详细说明
8、入围单位必要时须报价人提供投标样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送样品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定标情况结合配合比实验确定。
9、其他要求
9.1采购人支付每笔货款,报价人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9.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兑,支付承兑期限为半年期或一年期,承兑贴现手续费由卖方自行承担。
9.3根据项目材料管理要求,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使用前,须将供应单位资质向监理、业主方报备。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配合采购人向监理、业主方报备,获批后方可材料供应。若确因货源不足,成交人无法供应材料时,需提供拟供厂家资质,待采购人上报业主审批且通过后方可进行材料供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4年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持有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应具有外加剂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并附每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一份)。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制造企业不得与其销售公司、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制造企业的多家销售公司可以同时参标,获得多家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9、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0、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11、本次询比响应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一工程公司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其他混凝土外加剂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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