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4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防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2-04
项目概况
沈阳市防汛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防汛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1562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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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包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标注项为废标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单价限价(元)
单位
预算(元)
2
全方位移动照明灯塔
整体要求:1.灯塔供电为发电机组供电和外接AC 220V供电;2.配置4个手动支撑脚。
15625
台
250000
发电机要求:1.额定功率≥5kw,排量≥330cc;2.冷却方式:风冷;3.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4.转数:3000rpm;5.燃油型号:柴油;6.静音等级(7m内)≤80dB。
灯组要求:1.类型:LED、铝制外壳;2.功率≥4×350W;3.照度(50m处)≥200Lux,光通量≥4×36500lm;4.外壳防护等于或优于IP65,绝缘等级等于或优于I级。
升降桅杆要求:1.升降方式:手动升降;2.抗风等级≥8级;3.总高度≥9m。
配件要求:1.配备维修工具包1个。
包装和标识要求:1.灯塔显著位置印刷:“沈阳应急2024-0X”字样;2.灯塔安装标牌:标牌材质铝合金,标牌内容:沈阳市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名称:XXXX,型号:XXXX,数量:XXXX台,灯具功率:4×XXXW,燃油:柴油,重量:XXXXkg,尺寸:XXXX,供应商:XXXX,制造商:XXXX,生产日期:XXXX年XX月;3.包装及标识要求补充内容以合同约定及验收前双方约定为准。
佐证材料:1.上述所有非★项指标为打分项,应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技术白皮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产品彩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包装和标识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承诺若中标,可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在产品和包装上提供包装及标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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