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柜安全消防系统功能优化项目物资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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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9时 04分 05秒
一、概述
根据《智慧变配电系统建设导则》4.1“f)智慧变配电辅助系统应设置火灾消防子系统、安全防卫子系统、智能锁控子系统、动环子系统。”考虑近期行业内部其他公司发生过配电柜系统电气火灾事件,为及时补充消防子系统模块,本项目拟在拟开展智能站建设站点中选取部分站点开展电气柜安全消防系统功能优化工作。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20天
质保期限(月): 12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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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力设备部件 | 个 | 19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内容及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数字供应链平台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投标意向确认函(格式见附件4)。 3.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5)。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与本项目需提供,如未涉及授权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6)。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6.商务、技术偏离表(见附件2)。 7.实际控制者等人员信息的申明(格式见附件7)。 8.诚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8)。 9.报价单及产品有关资料。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日具有1项及以上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如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相关业绩无效)。 11.对附件9《技术要求》进行相应。 12.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2023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根据投标人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