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总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及院前急救车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大田县总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及院前急救车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4-169
项目名称:大田县总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及院前急救车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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