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清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QT20240017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清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清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食堂名称为北洋园菊园餐厅,面积800平米,座位数240个。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委托期限为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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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7)投标人须具备由省级或市级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投标人若为非天津注册的企业,须承诺项目中标进场前满足在天津市有分公司(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且分公司取得由天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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