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白洋园区垃圾清运项目(白洋建成区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白洋园区垃圾清运项目(白洋建成区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4 23: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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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Thu Dec 26 2024 09:3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项目监管地:宜昌开发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3389372892901938f430cd57e8d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7-2024-00240
3、项目名称: 白洋建成区垃圾清运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90.6 (万元)
6、最高限价: 90.6 (万元)
7、采购需求:
白洋园区建成区(沙湾片区、新城片区、田家河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临街门面及企业和垃圾棚亭果皮箱(垃圾箱)的垃圾巡回收集,白洋园区建成区主、次干道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所有杂物、零散建筑垃圾(白洋镇责任区除外)的收集清运处置,白洋园区道路及单位、居民点等垃圾堆放点的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小餐饮门店的餐厨垃圾等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包括新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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