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柜、母线桥采购项目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柜、母线桥采购
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柜、母线桥采购 ,项目业主为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竞争谈判采购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柜、母线桥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
2.2 采购范围: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柜、母线桥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供货要求”;
2. 3 交货期: 合 同签订后 35日历天完成设备制作并具备供货条件,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历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按买方要求完成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 4 交货地点:河北省省内各市 (邯郸、邢台、沧州、石家庄等地区) 及区县的光伏施工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2)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谈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 12 月 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设备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1.4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 6 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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