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博物苑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及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00-ZYZB-G2024-0022
项目名称: 南通博物苑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及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15.600000万元(采购包1:180.300000万元;采购包2:35.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包一: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最高限价180.3万元; 包二:小型消防车采购,最高限价35.3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包一:签订合同后1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省级文物主管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 包二: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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