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岳阳市
(招标编号: CHDTDZ024/18-QT-0431 )
一、 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镇范固村999号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5天,计划2025年4月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设备检修、维护 -2025 年 2 炉燃尽风优化 (CHDTDZ024/18-QT-0431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9.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大(小)修或锅炉本体承压设备改造(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份合同视为1项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体现合同金额、合同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页、业主联系人与电话等;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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