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2025-2027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JZC-20241205
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2025-2027年度)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做好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拟对支队本级执勤车消防车、支队机关地方牌照行政业务车的2025-2027年度保险项目进行招标。消防车险种:交强险、三责险(200万);行政车辆险种: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200万)。本次分为两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对自主定价系数(新车自主定价系数为1,本次投标自主定价系数为非新车)进行报价。 包一为执勤消防车,包二为行政业务用车及勤务用车。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说明: 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一个分包或两个分包,如同时投标两个分包,投标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及装订。本项目同时对分包一、二进行开标,并按先分包一后分包二顺序进行评审。供应商在分包一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是不在后续分包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第一名。
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非新车自主定价系数为0.6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等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中介代理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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