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新街子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勉县新街子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4-082
项目名称:勉县新街子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4,460.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新街子派出所装修改造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84,460.6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84,460.6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新街子派出所装修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新街子派出所装修改造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⑤、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⑥、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⑦、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⑧、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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