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4座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4座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5-ZB-24121196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 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4座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第2次招标) 项目业主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标段 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
00 1 | 综合管控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盛泰煤业 | |
套 | 1 | 四明山煤业 | ||||
套 | 1 | 盖州煤业 | ||||
套 | 1 | 七一煤业 |
交货地点: 盛泰煤业、四明山煤业、盖州煤业、七一煤业
交货期: 各煤矿均是 合同签订后 30天 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应取得山西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发放的适配说明 并附适配说明二维码扫描结果截图 (注:需提前与山西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 进行对接,及时完成产品适配,热线电话) ;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2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综合管控平台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 发票为 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对应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官方截图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 证明 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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