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昌洒镇人民政府-2024年月亮湾广兰路(和威段)建设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月亮湾广兰路(和威段)建设路灯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美祥路上贤村16号或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y2024-026
项目名称:2024年月亮湾广兰路(和威段)建设路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2700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2700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天(日历日)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符合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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