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至2028年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LZZ-241120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至2028年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更正为:
原招标文件:
( 4 )造价 20000 万元以上项目审核,从包组 1 到包组 7 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每次一个项目;任何一个包组服务费达到 200 万元时,终止分配该包组中标人项目审核服务,从包组 1 到包组 7 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由其他中标人承担相应项目的审核服务。
更正为:
( 4 )造价23 000 万元以上项目审核,从包组 1 到包组 7 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每次一个项目;任何一个包组服务费达到 200 万元时,终止分配该包组中标人项目审核服务,从包组 1 到包组 7 中标人按顺序轮流分配,由其他中标人承担相应项目的审核服务。
此次更正内容涉及包组1-包组7,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原件随现场参加开标时一并提交(若为远程开标的,请 将原件以邮寄形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 ;
5.根 据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的通知 》(揭市财采〔202 4 〕 11 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承诺函》 填写 , 本承诺函应在投标文件内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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