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白沙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改进实证与提质增效经济性分析模型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海南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QT-286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白沙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改进实证与提质增效经济性分析模型研究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
2.2 项目规模:3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光伏电站提质增效经济性综合分析模型1套,综合研究报告1份,专利技术交底书1项。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最终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建设期技术咨询 - 光伏电站改进实证与提质增效经济性分析模型研究服务 (CHDTDZ118/17-QT-28601): 光伏电站改进实证与提质增效经济性分析模型研究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光伏电站改进实证与提质增效经济性分析模型研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个包含光伏或风电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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