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江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行政中心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JRZFCG-2024-053-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市行政中心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FCG-2024-053-1
项目名称:上饶市行政中心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3)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发票、转账凭证、税务局或社保局的缴费证明等任意一种均可);(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2.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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