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HW202411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466.52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6.52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十一个采购包,允许兼投兼中;
面粉、大米、清油、蔬菜、冻货、水产、畜肉、蛋及奶制品、副食品等采购配送(配送品种:面粉、大米、清油、蔬菜、冻货、畜肉、蛋及奶制品、副食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包:天山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159.097万元。
二包:沙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115.3015万元。
三包:新市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194.2495万元。
四包:水磨沟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149.1685万元。
五包:米东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95.7325万元。
六包:开发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199.8010万元。
七包:乌鲁木齐县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53.0080万元。
八包:甘泉堡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67.3570万元。
九包:达坂城区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35.9995万元。
十包:钢城大队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38.7385万元。
十一包:特勤大队、重机大队、支队机关米、面、油和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预算金额:358.069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合同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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