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项目海工、负挖工程监理服务
广东
-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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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项目海工、负挖工程监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11280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TY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
招标内容与范围:监理范围包含负挖工程、海工工程、取水隧洞工程,清单如下。具体工程详细
范围,以对应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序号 子项/项目名称 计划监理服务期 备注
1 取水隧洞 施工合同工期+3个月
包括海水库扩容、泵房侧
相应施工合同
2 海工工程 直立墙、防渗、临时围堰
工期+3个月
等
包括核岛、常规岛、泵
3 负挖工程 施工合同工期+3个月 房、BOP综合负挖及负挖工
程边坡形成、区域排水等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负责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详见《技术规格书》。
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工期+3个月,之后若监理人仍遗留合同范围内工
作未完成的,监理人应继续服务至该项工作完成。预计服务开始日期:2025年3月1日(以合同生效时
间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
位;
2.资质要求:监理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2)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电力工程监理甲级;
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日期为准),同时拥有以下业绩:
(1)不少于2项海工工程(可以为防波堤、护岸、码头、明渠等项目)建设监理业绩,其中已完
工业绩不少于1项;
(2)不少于2项采用盾构施工法的海底隧洞建设监理业绩,其中已完工业绩不少于1项;
(3)不少于2项已完工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经验,且单个合同开挖工程量不少于30万方。
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3)未被中国广核集团取消或禁止参与投标且处于有效期。
6.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有5年以上百万千瓦级的核反应堆工程建
设监理经验或3年以上核反应堆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从业经历,合同执行阶段不能在本项目外兼任
其他项目的总监职务。
(2)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百万千瓦
级的核反应堆工程建设监理经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监应当经过安全培训(以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文
件为准)。
(3)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0%以上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核反应堆
工程建设监理经验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4)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安全监理业务相关资格证,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以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为准)(以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为准)。
(5)质保工程师:1人以上,具备核反应堆建设工程专业知识、质保业务相关培训记录,获得质
保业务相关授权(以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为准)。
(6)监理员:3人以上,具有监理业务培训记录或相关资格(以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为准)。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控股
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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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项目海工、负挖工程监理服务-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