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物业及安保服务(二次)(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物业及安保服务(二次) (预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物业及安保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1147
项目名称: 物业及安保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包 1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包2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
最高限价:包 1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包2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为 物业及安保服务。 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并符合 磋商 文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物业管理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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