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殡仪馆2025年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A054
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2025年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3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2024年7月到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人员技术证明和有关的设备的资料(照片、图片等)。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人代表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 (/)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广东省外供应商还须提供江门市公安局出具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经营服务备案证明或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江门市公安局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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