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光谷公共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光谷公共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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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31|
项目监管地:东湖高新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KQ4ZF(W)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4-02269
3、项目名称: 光谷公共服务中心餐饮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0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30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一包:光谷公共服务中心3号楼餐饮服务(采购预算:240万元) 第二包: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餐饮服务(采购预算:60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采购人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并视情况可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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