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关于选取生活无着儿童食材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社会福利中心关于选取生活无着儿童食材供应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52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KJY-2024-223
项目名称:社会福利中心关于选取生活无着儿童食材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采购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每日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副食调料等食材用品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工单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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