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教育体育局38所义务教育学校恒温饮水机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2-11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
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
2.0%
收取,代 理
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现更正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
格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
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
1.5%
收取,代理
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1222]XCGJZB[CS]2024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38所义务教育学校恒温饮水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
(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
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
2.0%
收取,代 理
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现更正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
格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
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
1.5%
收取,代理
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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