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立井防腐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立井防腐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A334-CGN-240824043 、 SXMTZB2402G-101(N)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立井防腐(采购项目编号:JNA334-CGN-240824043、SXMTZB2402G-101(N)),已由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长煤计字(2024)10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高平市釜山工业园内,因釜山立井罐道投运时间较长,原防腐涂层已掉落,罐道表层坑洼不平,影响提升安全。为确保安全,需对釜山立井4根方钢罐道及釜山立井井架进行除锈防腐。测量釜山立井罐道直线度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直线度不合格对釜山立井罐道进行调整。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立井防腐:
标段(包)内容:《釜山立井防腐工程》成本量内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高平市寺庄镇釜山工业园。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立井防腐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井防腐工程业绩(或工程内容包含矿井防腐内容);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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