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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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 广东东莞市 /贵州铜仁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经采购需求预测,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8万元。
(一)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
注:
1、参加过“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及递交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交纳投标保证金, 提供 第一次保证金凭证即可。
2、已在“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2024年-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项目” 中标其中一个标包的单位不建议再参与此标包重新招标的投标,如参与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时不再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 工期( 服务期 、供货期 ) : 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 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三)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人单价报价不超出最高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四) 框架协议有效期 : 框架协议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 +50%,下限为-20% :
( 1) 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 2) 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一个月 (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五)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 招标人 完成 招标 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 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 与对应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三、 项目 类别: 物资 类
四、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 =实际装机总瓦数×每瓦中标单价。中标单位必须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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