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磨坪乡云上磨坪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及排洪功能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秭归县磨坪乡“云上磨坪”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及排洪功能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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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5-01-03|
项目监管地:秭归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GA020016-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7-2024-00935
3、项目名称: 秭归县磨坪乡“云上磨坪”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及排洪功能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87.76 (万元)
6、最高限价: 387.76 (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磨坪乡“云上磨坪”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及排洪功能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山避雨中棚80亩,新修隧涵312米,新修沟渠292米,新修隧道出口沟渠161米,修复园区排水沟渠1.5公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5、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0月至12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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