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RZ-2024-024
项目名称: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9,191.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99,191.1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99,191.1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肖家庄村石印沟二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截止磋商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项目负责人2024年至截止磋商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须由劳动保障网打印或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经理需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录入信息且无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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