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CJZX2024143
项目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50000
最高限价(元): 650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项目(一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系统(一拖六)(国产)、婴儿转运培养箱(国产)、听力测试仪(原装进口)、婴儿T组合复苏器(国产)。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视力筛选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标项 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2)进口产品国外生产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授权书如为英文件的还须同时提供本授权书的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中国区代理给投标人授权证明(仅进口设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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