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2025年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2025年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4-DLJC-C010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2025年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包括粮油、蔬菜、禽畜肉、禽蛋、牛奶、水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分包: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预算金额:141万元/年;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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