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保障(通信机房及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0-JZCG-G2024-0132
项目名称: 通信保障(通信机房及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万元/三年(60万元/年,财政性资金)限价为三年服务费总价,投标人报价按照三年服务费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通信保障(通信机房及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运维服务考核每月按评分办法进行考评打分,按年度综合评分(取每月平均得分)支付服务费用(年度运维维护费用),综合评分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按100%支付,如得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减每年应支付维护费用的2%,最多扣减至8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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