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太原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163-ZB-241111891)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2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5 18:00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63-ZB-2411118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 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修正)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需解锁 | ¥4463500元 | 合格 |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 |
2 | 需解锁 | ¥4158000元 | 合格 | 合同签订 60 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一)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 投标人需提供采煤机整机
煤安证,截割电机、行走电机、泵站电机、采煤机电控箱、变频器的煤安证、防爆合
格证。”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晋城金鼎太重煤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割电机、行
走电机、泵站电机、采煤机电控箱、变频器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 ,不符合要求;
(2)太重煤机有限公司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截割电机煤安证 过期 (有效期为:
2019.8.28-2024.8.27) , 截割电机防爆合格证 过期 (有效期至 2024.7.16), 不符合要
求;
(二)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或智能化采煤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发票为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代理商需提供自
身业绩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
造商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3) 河南郑煤科安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共提供 12 个业绩,
其中:
业绩一、业绩二 的制造商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授权的制造商
(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不一致,不符合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
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的要求;
业绩四、业绩八 的证明资料合同乙方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
代理商需提供自身业绩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业绩三、业绩五、业绩六、业绩七、业绩九、业绩十、业绩十一、业绩十二 的证
明资料合同乙方(卖方)为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代理商需提供
自身业绩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
(1)晋城金鼎太重煤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太重煤机有限公司(3)河南郑煤科
安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