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鲵生态研学自然教育基地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PGJQY2024-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鲵生态研学自然教育基地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2层201-203号,更正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7楼。
原文: 商务部分评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服务便利性情况(办公环境、距离远近、交通状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质保期、故障处理办法、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1 、方案包含上述所列项内容,方案详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行,得 分。 2 、方案包含上述所列 3 项内容,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较为科学、合理可行,得 3 分。 3 、方案只包含上述所列 1-2 项内容,方案不详细,针对性一般,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得 1 分。 注: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
更正为: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质保期、故障处理办法、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1 、方案包含上述所列项内容,方案详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行,得 4 分。 2 、方案包含上述所列 3 项内容,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较为科学、合理可行,得 3 分。 3 、方案只包含上述所列 1-2 项内容,方案不详细,针对性一般,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得 1 分。 注: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 3 份( 1 正 2 副)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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