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委托, 对[350902]JH[CS]2024002、蕉城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蕉城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2]JH[CS]2024002
项目名称:蕉城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蕉城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提交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类别须具备工程测量)。;(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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