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农业机械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项目概况:
“农业机械 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4A04314 采购执行编号: 1064-241HD1415049
项目名称: 农业机械 教学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号:3
最高限价总计:2,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正常运行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43%。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65.43%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小微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65.43%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包二、包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或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