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34-ZB-241125892、SXMTZB2401F-1203(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JNC334-ZB-241125892 、 SXMTZB2401F-1203 (G) )已由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 长煤计字( 2024 ) 234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招标人为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为消除历史遗留的建筑消防验收手续问题,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需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提供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直至取得各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批复文件 。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标段(包)内容: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包含长平职工培训中心、釜山职工澡堂、长平调度楼、釜山食堂、釜山 1号公寓楼、釜山2号公寓楼、釜山3号公寓楼、釜山2号办公楼,釜山3号办公楼、釜山5号办公楼、釜山活动中心、釜山综合场馆、芦家峪生产服务综合楼、芦家峪综合楼,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办理消防验收所有相关工作,包括消防隐患消缺服务(需要符合最新的消防验收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查验、房屋安全鉴定等,直至取得各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批复文件
2.3 服务地点: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范办理验收批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用房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单内(需附住建厅名单公告文件)、住建厅办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到属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注册建筑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消防验收服务业绩 (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和【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证明文件 】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6.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
3.6.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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