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崇仁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DJ-2024-FZ-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仁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26页技术分服务人员配置为1、项目负责人(6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初级及以上得1分;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健康管理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项目组成员(12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4分;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养老护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1-2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注:项目组成员人员不可重复。现变更为:1、项目负责人(6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初级及以上得1分;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健康管理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项目组成员(12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4分;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1-2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注:项目组成员人员不可重复。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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