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惠州市惠城区麦地消防救援站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消防救援站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4106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麦地消防救援站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008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008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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