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诊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出诊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YAXC-013
项目名称:出诊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1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出诊箱):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1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1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出诊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出诊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谈判保证金: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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