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YY-2025-0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提供布草洗涤服务。紧急需求必须在4小时内送达,提供24小时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若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出具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企业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的单位参保人员信息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加盖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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