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2)(项目GXZC2024-J1-006401-HDZB)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XZC2024-J1-006401-HDZB
项目名称: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 2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308nm紫外光治疗仪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249000
合同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竞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2)竞标产品(整机、配附件、耗材)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属于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属于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不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说明或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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