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全要素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050-XZGB-C2024-0021
项目名称: 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全要素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6.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6.5万元
采购需求:
对 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全要素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设项目 ,具体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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