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第三方督导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 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第三方 督导 验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第三方 督导 验收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 )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1282
2、 项目名称: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第三方 督导 验收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8.00万 元
5、 最高限价: 人民币 38.00万 元
6、 采购需求: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第三方 督导 验收 采购,共 1个包,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 服务 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年6月 30 日 。
8、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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